胡锦涛温家宝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农民扶贫标准提高至2300元
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 胡锦涛强调,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到2020年,深入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是: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同时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要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全社会参与、合力推进,坚持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激发贫困地区内在活力。 近10年来扶贫资金累计超2043亿元 胡锦涛强调,新阶段扶贫开发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必须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切实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温家宝在讲话中指出,在长期实践中,特别是近10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成功走出了一条以经济发展为带动力量、以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为根本途径,政府主导、社会帮扶与农民主体作用相结合,普惠性政策与特惠性政策相配套,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我们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多种农业补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扶贫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从2001年的127.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49.3亿元,10年累计达到2043.8亿元。10年来,592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农民扶贫标准提高92% 温家宝强调,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的阶段性变化,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把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这是社会发展的进步,是扶贫力度加大的重要措施。各地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和能力确定更高的本地扶贫标准。要全面推进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并在武陵山片区率先开展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对这些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特困地区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率先在连片特困地区的680个县(市)试点。建立定点联系机制,每1个片区由1个中央部委负责具体联系,督促指导片区规划的实施。各省区市可从实际出发,确定若干连片特困地区给予重点扶持。要坚持开发式扶贫和农村社会保障两手抓。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新增社会保障投入要向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倾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明年要实现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