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就汽车零部件(以下简称“零部件”)的耐湿及耐水试验的方法作出规定。但是,下列试验除外。 (1) 以耐候性或者耐蚀性为目的所进行的试验。 (2) 与来自零部件外部的受水状态无关的水压、密闭、泄漏试验等。 2.试验种类及其代号 试验种类及其代号如表1所示。
3、试验方法 使用规定的试验装置,将试件按照正式使用状态进行安装,以表2的试验条件进行试验,检查零部件的耐湿性、防水性、排水性,或者检查零部件性能的变化情况等。
(表2)
注 (1) 所谓“温差”,是针对水温高于试件温度的场合。 附注1. 关于洒水试验与喷水试验,如图1所示,放水管带有洒水口与喷水口,试件安装在距离排水管400mm远的位置,以XX轴为中心,以每分钟约23转的转速转动放水管。 而且,试件围绕垂直轴、以每分钟1.7转的转速旋转。但是,关于试件的旋转问题,如果交接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以省略(双方同意试件不作旋转)。 2. 浸水试验D1的水温,应该比试件的温度低10℃以上。 3. 潮湿试验应采用密闭容器。 4. 对于有特别需要的场合,最好经过交接双方协商一致,以表2规定的时间为一个周期,连续反复旋转若干圈数。 5. 在结构设计方面设置通气口与排气口,是为了在必要时可以进行闭口试验。 汽车分会 汽车零部件耐湿及耐水试验方法专业委员会 组成表 (公元1967年1月1日制定时) 姓名 所属单位 (委员会长) 多多良 省 二 ××工业株式会社 成 富 正 文 株式会社古川制作所 中 岛 四十八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平 井 英 一 田中计器工业株式会社 内 滕 康 明 株式会社三叶雪机制作所 小器岛 洁 ×崎计器株式会社岛器制作所 杉 野 芳 文 日本电装株式会社 中 野 贞 雄 纳诺罗斯零部件株式会社 藤 野 健 次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姬路制作所 铃 木 作 良 社团法人日本汽车零部件工业会 田 村 敏 彦 五十铃汽车株式会社
松 井 俊 次 丰田汽车工业株式会社 户 山 贞 夫 日野汽车工业株式会社 渡 边 显 一 布林斯汽车株式会社 中 村 进 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川崎汽车制作所 小根森 哲 夫 东洋工业株式会社 近 川 隆 爱 株式会社本工技术研究所 油 三 正 志 铃木汽车工业株式会社 胜 又 敬四郎 社团法人汽车技术会 小 林 光 雄 汽车机械工具工业会 景 山 九 运输省汽车局 中 村 俊 夫 通商产业省重工业局 藤 田 信 一 工业××会所机械金属部 岩 崎 贤 工业技术院机械试验所第2部 吉 永 正 则 工业技术院标准部 (事务局) 井 器 孝 工业技术院标准部机械标准课 桥 木 孔 佐 工业技术院标准部机械标准课 (事务局) 村 里 利 明 工业技术院标准部机械标准课(公元1976年2月1日修订时) (事务局) 笹 尾 照 夫 工业技术院标准部机械标准课(公元1994年9月1日修订时) (上述名单原文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处,以“×”代之——译注) |